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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第 1 条留言

 

 留 言 者: 合**** 

 联系电话: 没有

 留言时间: 2010-3-3 10:58:21 
 尊敬的镇领导:乡下道路已硬化,方便了百姓的出行,但路面不够宽,有的路两边都是沟,而且水泥路面的边高出原来的泥地较多,对于开车的有隐患,如果车轮不小心下去,就很难再开上路面,即使硬开上来,很容易拉坏轮胎,我就拉坏过一只轮胎,所以建议各村检查一下,把高出路面的水泥地边缘与原来的泥地填平,消除由此引起的安全隐患。谢谢!
该留言由 超级管理员 于 2010-3-3 17:22:47 回复:

谢谢你的热心建议,各村会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改造一些狭小路面。
 第 2 条留言

 

 留 言 者: 向**** 

 联系电话: 没有

 留言时间: 2010-3-1 16:51:37 
 尊敬的领导:锦丰中心小学的学生在本学期开学后,吃饭好像成了一个问题,第一天好几十个小孩子没吃到饭,光吃到了菜,三月一日,孩子回家说是吃的冷菜热饭,跟老师反映,说是今年孩子的吃饭,是镇里管理的,他们不负责了。所以想通过这个平台来了解一下,锦丰中心小学的孩子今年交了四百二十元钱,难得就天天吃冷菜冷饭,或是没饭吃吗?希望镇里的相关领导能亲自过问一下。
该留言由 超级管理员 于 2010-3-9 10:18:28 回复:

你所反映的问题目前已得到妥善解决。今后,学校将加强管理,使学生能吃暖、吃饱、吃好。
 第 3 条留言

 

 留 言 者: 阿**** 

 联系电话: 没有

 留言时间: 2010-3-1 12:49:36 
 锦丰领导你好:

    学校领导开会承诺我们代课教师也有得加工资的,会上大家都听到的。为何到最后不光没有得加,还比往年要少呢,今后领导讲的话我们还能不能轻信了,领导的承诺是不是糊弄我们这些代课教师的。
该留言由 超级管理员 于 2010-3-9 10:21:22 回复:

2008年度锦丰镇小学、幼儿园自聘教师人均年收入18500元;

2009年度锦丰镇小学、幼儿园自聘教师人均年收入19500元;

2010年锦丰镇小学自聘教师人均年收入预算23500元,幼儿园自聘教师人均年收入预算22500元。具体到每个人的年收入根据个人的学历、教龄、考核等因素确定。

 第 4 条留言

 

 留 言 者: 三**** 

 联系电话: 没有

 留言时间: 2010-2-26 7:49:48 
 领导:在2009年11月19日我们提了意见,三兴初中前一条臭水沟的问题。领导在11月25日也回复了(此条和列入了今冬疏浚计划)不知道为何到现在春天到了还没有实施计划?马上夏天到了臭水又要要命了,村委的计划是否只是说说而已?如果镇上解决不了那么我们只好找电视台的帮忙解决了
该留言由 超级管理员 于 2010-3-3 10:32:58 回复:

镇政府相关部门已召开了协调会,此条河计划在3月底、4月初疏浚。
 第 5 条留言

 

 留 言 者: 后**** 

 联系电话: 没有

 留言时间: 2010-2-25 21:09:08 
 老郁家桥(华尔润往南,锦绣学校北)由于车流量较多,往南方向的桥坡已有很大程度的破损,不少轿车在下坡的时候被路面磕到底盘,建议尽快修复此路面,方便百姓出行。
该留言由 超级管理员 于 2010-3-3 10:16:41 回复:

镇政府在年前已对该柏油路面进行混凝土修补,今年该段的修补工程已列入政府计划。
 第 6 条留言

 

 留 言 者: 陈**** 

 联系电话: 没有

 留言时间: 2010-2-24 15:42:46 
 尊敬的领导:

    位于锦丰镇南港村至杨舍镇福前村的一条砼道路因路面宽度较窄,现位于杨舍镇段的道路已进行了路面拓宽处理,面位于锦丰段的还没有拓宽,给行车带来难度,希望有关部门能根据实际情况对该段道路道路进行拓宽处理。
该留言由 超级管理员 于 2010-3-3 10:14:18 回复:

南港村委将在此条道路上拆坝建桥,待工程结束后,根据村级可用财力逐步实施路面拓宽工程。
 第 7 条留言

 

 留 言 者: 施**** 

 联系电话: 没有

 留言时间: 2010-2-24 15:14:06 
 请问现在我们锦丰各个社区有招聘信息吗?
该留言由 超级管理员 于 2010-3-3 10:14:47 回复:

目前无招聘计划。
 第 8 条留言

 

 留 言 者: 秋**** 

 联系电话: 0136********

 留言时间: 2010-2-24 13:52:26 
 尊敬的锦丰镇... 抱歉!该留言处于隐私保护状态,输入密码后才能查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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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第 9 条留言

 

 留 言 者: 龚**** 

 联系电话: 138********

 留言时间: 2010-2-24 9:08:53 
 我是新华小区14幢的居民,我们楼下原来有一家饭店,现原经营的店主已到期退房,该店面将重新出租。因该饭店原来的厨房就在我们的卧室下,经营过程中噪音、油烟排放搞得我们痛苦不堪,窗户都不能开,我们曾经投诉过环保局,店主也进行过整改,但效果极差,我们忍到现在,现在好不容易停了,可是我们又担心下一个承租人还要开饭店,造成我们新的痛苦。我查阅了一下《苏州市餐饮管理条例》,上面有一条说是商住混合楼,如果楼下要开饭店,必须要征得楼上住户的同意,也就是说楼上住户不同意,楼下就不能开饭店。我们这个情况,是不是楼下开饭店我们有发言权?政府通过何种途径保证我们权利的行使?请答复
该留言由 超级管理员 于 2010-3-3 16:57:24 回复:

目前该饭店已关闭,如有新店主再经营饭店,需经过卫监所、工商分局等部门的同意许可后才能营业,相关部门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操作。
 第 10 条留言

 

 留 言 者: 钱**** 

 联系电话: 没有

 留言时间: 2010-2-24 8:57:28 
 我是永新路东侧新华小区14幢(临街,该幢楼呈L型)的居民,我们小区拐角处原来有一家饭店,现该饭店原租约已到期,店主退了门面房,利用在小区内搭建的违章彩瓦建筑作为据点,在小区内通道上制作早点到路边出售,在住户车库门前洗涤菜等,严重影响了小区的环境。因求告无门,上次我们已投诉到12345,后来看到村建办来贴了张纸条,要求该店主在2月12日前拆除违章建筑。但至今该店主依然如故,照常在经营。我们居民生活在这个脏乱差的环境中非常痛苦,请贵网尽快协同城管、卫生、环保等部门,依法拆除小区内的违章建筑,将非法经营的店主驱逐出小区,还小区一个良好的环境。
该留言由 超级管理员 于 2010-3-3 16:09:47 回复:

镇卫监所、镇北社区干部已到现场向店主发出了整改通知,如限期整改不到位,将责令关闭。反映的违章建筑事宜正在调查之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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